法制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邹淦泉主任在合肥市关工委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

信息来源: 市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5-11-14 17:34 【字体:

法制教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

 

 

---在合肥市关工委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

 

 

邹 淦 泉

 

 

20151111日)

 

同志们:

在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征途中,我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经验,表彰先进,巩固扩大成果,积极推进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会上,表彰了一批在普法教育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四位同志作了精彩发言,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推广,并以此为引领,努力推进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常效化。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中关工委和省关工委的部署,自2010年以来,我市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坚持不懈地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

(一)党政领导重视,法制教育队伍不断壮大。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为加强对普法教育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合肥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担任第一组长。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由党委分管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做到了“四落实”: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工作目标落实。长丰县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到“党委政府的放心工程”来抓。肥东县、包河区等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有力保证了活动的开展。

全市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已建立法制教育报告团234个,成员2949人。每年作法制教育报告1500多场,受教育青少年20多万人次。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也基本实现全覆盖。在报告团成员选配上强调一个“精”字,注意吸收从政法系统退下来的老同志,聘请在职司法人员参加报告团,从而使报告团成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庐阳区关工委法制教育报告团几年来编写讲稿103份,作法制教育报告600余场。庐江县各级关工委建立法制教育报告团94个,成员1351人,“六五”普法期间作法制报告1244场。长丰县关工委每年组织两次“百名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对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进行评比考核。肥东县关工委副主任童宗海在法制教育中充分利用汉字字形的特点和含义,巧妙采用“拆字”说法,增强了知识性和趣味性。市关工委法制教育组辅导员娄莉,几年来撰写讲稿6万多字,为青少年作法制报告百余场,深受广大青少年欢迎。全市建立帮教小组990个,参加帮扶的会员2100多人,帮教失足青少年1150多人。肥西县法院退休法官、关工委主任李文章和他创建的老年帮教团5名成员,6年多来,经他们帮教、感化、挽救的156名未成年犯,没有一个重新犯罪,用关爱之情净化了他们的心灵。

(二)不断创新,多种形式结合施教。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各级关工委因地制宜,创新形式,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不断探索和创新教育形式和内容,做到经常化、生活化和具体化。一是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全市1854所中小学,71万多人参加了全省统一部署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优秀率达到95%。二是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近两年来全市举办“模拟法庭”活动70余场,通过学生自诉、自辩、自审、自判,体现了法律的威严。肥西县关工委在师范学校组职的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中,吸引了800多名师生参加,影响大,效果好。三是举办学法用法展示活动。通过小品、相声、情景剧等形式,展示学生学法用法成果和表演才艺。四是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了“学法我先行,守法我必行”,争当“护法小卫士”等活动。巢湖市、瑶海区、蜀山区等关工委积极与省未成年人管教所、拘留所等单位建立法制教育基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每年组织学生接受法制教育。五是开办普法学校。庐阳区杏花五一小学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多,法制观念淡薄的实际,与街道司法所共同创办了“新市民普法学校”,对学生和家长定期开展普法教育,达到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家庭”的目的。六是把法制教育送到“大墙内”。市关工委领导已连续10年到“大墙内”开展帮教活动,面对面帮教失足青少年100多人。还动用和组织部分企业与10名“大墙内”服刑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教活动,直至刑满释放后安排工作。七是编印法律知识童谣,制作动漫。包河区关工委在小学生中开展了征集法律知识童谣活动,精选100余首学生自己创作的儿歌,编成《学法、守法、用法童谣集》,发给学生学习、传颂。他们还创作了36集的动漫《普法小先锋》,以案释法,内容通俗、生动,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各方配合,精心打造普法教育示范区。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和社会、学校、家庭的联动作用。各县(市)区都由关工委、综治办、司法、教育、妇联、共青团参与组织领导,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而保证了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有序健康发展。我市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中央领导和中关工委领导的肯定。在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表彰大会上,合肥市及四个县区分别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全市有27个单位获得“全国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合肥一中、巢湖四中等59所中小学荣获“零犯罪学校”称号。

二、基本的实践经验和体会

在两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践中,我们得到了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是重要保证。党委政府把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政工作考核内容,主要领导尽力亲为,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基层普法教育创造良好条件,是普法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的根本保证。

二是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是必要条件。青少年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改变由关工委“单打一”为多部门的联手合作,尤其是要与教育部门加强相互之间联系和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报告团建设是关键。法制教育报告团担负着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任务,组建好法制教育报告团,充分发挥“五老”,特别是从政法战线上退下来的老同志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使教育更具有针对性,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教育效果好。

四是不断创新是动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教育方法和形式,抓好先进典型,打造特色教育品牌,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积极推进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按照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关工委[2015]8号)和皖关工委[2015]1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领导,市委决定成立合肥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市委副书记凌云担任第一组长。市关工委、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团市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合关字[2015]11号),并于71日在巢湖市举行了“合肥市暨巢湖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了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帷幕。

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和“守护底线、共创两园”(守护法制底线、共创法治校园、法治家园)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配合全市“六五”普法教育的生动形式,各级关工委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充实领导力量,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检查领导。

第二,要搞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各地要按照活动安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争取有关职能部门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总体计划,促进活动又好又快开展。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两翼齐飞、双轮驱动、两相促进,与关工委经常性工作相互渗透,相互融入,发挥整体综合效应。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报告团建设。积极发挥好法制教育报告团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抓手。要积极动员从政法战线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参加法制教育报告团,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作用。组织他们结合青少年思想实际和自身的工作实践经验编写讲稿,有的放矢开展教育。要组织他们与失足和问题青少年开展结对帮教活动,以自己的知识经验教育青少年,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响青少年。

第四,要组织好读书活动。各县(市)区关工委要妥善解决普法教育读本,采取政府资助、社会筹资、学校和单位订购等多种途径,配备一定数量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供青工和学生学习,认真组织好读书活动。

第五,要认真组织开展“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活动。要在加强和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创建“零犯罪学校”和“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按照评选标准,认真抓好创建工作,争取有更多的单位推荐参加全国评选表彰活动,彰显普法教育新成果,树立合肥新形象,努力推进我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取得更大成绩。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