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市关工委确定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
二、负责联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负责了解情况,综合反映工作信息,编写《简报》,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做好上下沟通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市关工委工作、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关工委领导成员的联络协调、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完成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工作。